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遮岛镇中心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

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2015年04月24日点击数: 字体:[小 大]

   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,优化育人环境,维护学校教学、教研和生活秩

 

序,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

 

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:

 


    1.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,增强交通安全意识。

 


    2.校车、小汽车、摩托车、电瓶车、自行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,不得

 

随意停放。

 


    3.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。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瓶车,未满12周岁的

 

学生不得骑自行车,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通过,在规定位置停

 

放。

 


    4.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,未经门卫允许,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。

 


    5.学生进出校门靠右行走,不准奔跑打闹。

 


    6.门卫、值日行政、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。

 


    7.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,并减速慢行。(车速控制在时速5

 

公里内)。

 


    8.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,门卫应指挥车辆有序停放。

 


    9.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,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

 

车,应在指定地点停放,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。

 


    10.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,在学生上学、放学要高度警惕。开小车

 

的放学时与学生错峰放学,即在学生放学20分钟后才能离开学校。同时在学生课

 

间休息、以及上体育课时间注意学生动向,避免发生碰撞事故。

 


   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,如有违犯,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

 

 

任。